冀科金函〔2021〕1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项目”)是我省获得国家基础研究项目的主要来源,是一个单位科技竞争力和基础研究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学科评估和“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指标。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组织动员
各单位要深度挖掘申报潜力,整合优势资源,广泛组织动员有基础、有积累、有能力的科研人员和团队,结合我省“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度。
二、围绕产业需求
各承担省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的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要精心组织,围绕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科学问题,踊跃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原则上,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均要求申报项目。
三、鼓励企业申报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由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主动与相关依托单位联系,独立或联合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促进企业源头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准确把握指南
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有较大变化,尤其是指南申请代码进行了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要认真研读项目指南,准确把握相关改革举措、指南调整要点和项目申请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的变革。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召开申报宣讲会、培训会、研讨会等,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的系统解读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及时、准确掌握项目申报重点内容和要求。
五、提高申报质量
2020年国家基金委首次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列入项目申报指南,旨在引导各科研单位走项目质量发展道路,避免盲目、低水平追求项目申报数量进而造成各方资源浪费。各单位要积极邀请省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培训指导,交流申请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帮助提升项目申报质量;项目申请人要主动向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和高层次同行专家请教和咨询,提高项目申报水平。
六、加强沟通协同
各单位要积极与国家基金委有关学部联系,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加强与省内各单位合作交流,分享成功经验。项目申请人要及时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申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要主动与长期合作的国内外高水平专家联系,共同申报项目,共同培养人才,共同解决区域重大需求。
七、给予倾斜支持
省基金委对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将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各有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国家基金项目获得者一定的经费配套,鼓励广大科研人员潜心开展科学研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