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山函〔2020〕2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河北省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

科技示范工程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打造区域特色鲜明、产学研结合紧密、产业链条完整、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科技示范基地,推动山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冀科山函〔2020〕1号),我厅组织开展河北省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示范工程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的需要和企业联合申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需要和专家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申报的科技示范基地。

  2.专家团队、企业应与当地政府有长期合作基础。

  3.产业应是河北山区特色产业、县域优势主导产业或代表未来山区发展方向的产业,产业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典型性和代表性突出。优先支持我省重点产业和创新发展产业集群(基地)、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产业。

  4.专家团队需长期服务于山区特色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专业、年龄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可覆盖山区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专家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5.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完备,产业特色鲜明,依托企业优势明显,具有一定规模。三年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功能定位准确,总体目标清晰,建设内容具体,保障措施有力。优先支持产业链齐全,创新创业条件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基地。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向基地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县政府同意。

  2.科技示范基地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

  3.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现场考察,形成评估意见和考察报告,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备案为“河北省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示范工程——##县##产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建设与管理

  1.动态管理。按照“年度考核、三年评估”的原则,实行基地动态管理,择优三年连续支持。

  2.规范管理。实施单位应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山区“四个一”科技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四、其他要求

  1.相关市科技局要对基地申报主体加强指导,把好质量关,择优推荐。

  2.三年实施方案要与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当地政府应有三方科技服务协议。

  3.申报主体要如实填报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实施方案(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4.请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式两份)报至河北省山区科技创新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qkjcxzx@163.com。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627房间

  联 系 人:赵世中  联系电话:0311-85882274

  刘霏霏  联系电话:0311-85898650

  附件:1.河北省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示范工程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

     2.河北省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21日